2025年华北军区烈士陵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华北军区烈士陵园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华北军区烈士陵园为河北省退伍军人事务厅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343号。华北军区烈士陵园是国务院命名的全国第一批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中宣部命名的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中宣部等七部委命名的全国百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教育部、民政部等六部委命名的全国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国防教育示范基地。主要职责为:承担烈士纪念设施规划设计、保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编纂烈士事迹,开展英烈文化研究,承担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宣传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烈士、老红军骨灰存放,开展烈士祭扫、纪念、寻亲,烈士亲属、团体来园接待等工作。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检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2025年华北军区烈士陵园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均为专业方面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华北军区烈士陵园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4月8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式是:从2025年4月(含4月)算起,此前累计上班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来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别的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4月1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343号华北军区烈士陵园办公楼203房间(电话)。
报名要求:报名者本人须下载填写《华北军区烈士陵园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相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素颜照片报名。
河北省退伍军人事务厅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按时开展收集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资格审核检查结果现场确认或后续电话通知。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需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报考人员应所提供的很多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全部进入笔试。笔试由河北省退伍军人事务厅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开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对综合知识(包括退伍军人工作领域知识)了解、掌握情况。
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60分。笔试成绩适时在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发布。
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由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
面试采用现场讲解、考核的形式,主要测试背记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对褒扬英烈精神、事迹的感悟。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60分,采用“体操打分”法当场打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会同华北军区烈士陵园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退伍军人事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通过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